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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市第三中心医院】2023年铁路职工门诊就医政策

添加时间:2023-02-28 17:39:35   浏览次数:1116  

2023年铁路职工门诊就医政策

1、原有铁路慢性病患者,慢性病信息已经转移到社保卡了,以后直接使用社保卡就医。

2、慢性病在省内二级(县级)以上公立医院基本上都可以使用。个别的社区和民营医院可以使用,具体咨询就医的医疗机构是否开通此业务。

3、慢性病跨省就医,仅限糖尿病、高血压、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这三种可以直接划卡。其它病种需要交现金回来报销。

4、慢性病的复审暂时取消,以后会按照省里的规定,对部分病种实行复审,具体病种以后通知。

5、铁路慢性病患者就医顺序:

①先使用慢性病的限额:先按照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的要求就医,享受有关待遇,并达到慢性病封顶线。

②再使用普通门诊的限额:达到慢性病封顶线后,个人当年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费用未达到限额的,继续使用普通门诊就医,享受普通门诊的统筹报销待遇,并达到普通门诊统筹费用限额。

③以上两个限额都用完后:务必继续使用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(不能在药店),使用现金或者个人账户支付医疗费用。

6、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起付线200元,多种慢性病年度内不重复计算起付线,超过起付线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病种医疗费用,个人负担50%,统筹基金负担50%。单一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支出不超过该病种年度支付限额,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每人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为5000元。

7、补助标准

①门诊慢性病起付线200元。门诊慢性病起付线至属地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内,符合医保范围的个人自付费用,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 60%。

慢性病种目录、待遇同步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。

②门诊统筹就医起付线100元。门诊慢性病限额用完后,继续使用普通门诊统筹就医,普通门诊统筹最高限额以内符合医保范围的个人自付费用,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 60%。

③待普通门诊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后,再发生的个人全额垫付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,纳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范围,仍按照石家庄区域门诊慢性病现行政策,符合医保范围的补助 80%,年度补助限额 1 万元。

8、门诊慢性病待遇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,费用单独执行年度最高限额管理,不和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。

2022年8月1日起,省本级(铁路)新增19种门诊慢性病,新增的19种慢性病继续执行既往待遇政策标准。不再保留原38种慢性病中“精神分裂症”慢性病病种,调整新增为“严重精神障碍(代码:M02109)”慢性病病种,调整过程中,既往省本级参保人员中已认定“精神分裂症”病种的,全部转换为“精神障碍”慢性病病种,其待遇(即:年度额度和报销比例)不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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